第七章 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的权利 (一) A级俱乐部的权利 1. 可宣传、悬挂中国登山协会颁发证书; 2. 可参加中国登山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和比赛,并享有参加培训、服务的优先权; 3. 可得到中国登山协会技术信息资料、技术咨询、有关法令条例、活动信息等; 4. 可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出国考察、对外交流活动。 (二) AA级俱乐部的权利 1. 可宣传、悬挂中国登山协会颁发证书; 2. 可参加中国登山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和比赛,并享有参加培训、服务的优先权; 3. 可得到中国登山协会技术信息资料、技术咨询、有关法令条例、活动信息等; 4. 可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出国考察、对外交流活动; 5. 有申请承办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全国性活动的权利; 6. 有申请承办中国登山协会主办的C级全国性比赛的权利。 (三)AAA级俱乐部的权利 1. 可宣传、悬挂中国登山协会颁发证书; 2. 可参加中国登山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和比赛,并享有参加培训、服务的优先权; 3. 可得到中国登山协会技术信息资料、技术咨询、有关法令条例、活动信息等; 4. 可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出国考察、对外交流活动; 5. 有申请承办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全国性活动的权利; 6. 有申请承办中国登山协会主办的B级、C级全国性比赛的权利。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的义务 (一)A级俱乐部的义务 1.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,执行中国登山协会相关规定; 2. 协助中国登山协会进行推动当地登山户外运动的有关工作; 3. 须每年向中国登山协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,包括:组织变更情况、活动概况、经费基本情况、重大事故报告、环保工作情况等; 4. 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审。 (二)AA级俱乐部的义务 1.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,执行中国登山协会相关规定; 2. 协助中国登山协会进行推动当地登山户外运动的有关工作; 3. 须每年向中国登山协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,包括:组织变更情况、活动概况、经费基本情况、重大事故报告、环保工作情况等; 4. 积极宣传和开展登山户外活动,积极支持和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; 5. 积极培养高水平运动员,提高登山户外运动竞技水平; 6. 向中国登山协会提交承办的比赛或活动的计划及完成情况、费用使用情况,接受中国登山协会的指导和检查; 7. 承担中国登山协会委托的工作; 8. 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审。 (三)AAA级俱乐部的义务 1. 遵守中国登山协会章程,执行中国登山协会相关规定; 2. 协助中国登山协会进行推动当地登山户外运动的有关工作; 3. 须每年向中国登山协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,包括:组织变更情况、活动概况、经费基本情况、重大事故报告、环保工作情况等; 4. 积极宣传和开展登山户外活动,积极支持和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活动; 5. 积极培养高水平运动员,提高登山户外运动竞技水平; 6. 向中国登山协会提交承办的比赛或活动的计划及完成情况、费用使用情况,接受中国登山协会的指导和检查; 7. 承担中国登山协会委托的工作; 8. 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审。 |